与陈希同关系密切的刘金生被举报,新任市委书记:要进行详细调查
前言
1995年5月,新任北京市委书记尉健行的办公桌上,摆放着十多封来自不同地方、单位的举报信。
这封信阐述的几乎是同一个内容:
(资料图)
“延庆县委书记刘金生和陈希同,及陈希同的儿子陈小希等人打得火热。此人利用职权,既向陈希同父子行贿,又自己受贿,挪用、挥霍公款,以供自己贪图享用。”
根据举报信提供的线索,尉健行亲自给北京市纪委下达了一条指示:对刘金生一案,要进行详细调查。
图 | 尉健行
刘金生过去原本根子红
市纪委一出动,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。市纪委的领导多次找刘金生进行谈话,希望他能主动坦白交待自己存在的问题。
然而,刘金生不仅不交代,还表现出一副“你能拿我怎么样的”嚣张嘴脸。
为了震慑住刘金生,1996年冬,市纪委决定,报市委、市政府批准,分别给予刘金生开除党籍、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,开除公职的处分。
其实,刘金生早该想到。随着无锡新兴工贸公司非法集资案的告破、王宝森的畏罪自杀、陈希同的引咎辞职,他就再没有了“翻身”的可能。
如今,在北京秦城看守所里的他,早已没了昔日那身后有陈希同父子撑腰的那副目空一切的高官模样,在这寒冬里,刘金生尽管穿着棉大衣,双腿还是禁不住地直打抖。
颤抖之后,为了求得一线生机,刘金生不得不就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堕落轨迹进行一番全面的总结……
刘金生于1944年春出生在北京市郊区顺义县刘家村,其祖祖辈辈都是贫苦农民。他所在的村子,大多数姓刘,是个大家族。
建国后不久,中学毕业的刘金生响应国家的号召回到广阔的农村,打算撸起袖子加油干。由于肚子里有墨水,他利用学校学到的知识,加上自己深入第一线的苦干、巧干,很快就有了出路。
70年代,刘金生被村民们选为村党支部书记。
短短数年间,他接连升职,从公社一级的民兵连长、团委书记,到顺义镇党委副书记、书记。
截止到此,刘金生全凭个人的努力,一步步地走上了当官为民的正轨;可在这之后,刘金生在陈希同父子的影响下,陷入了用钱买官、大搞权钱交易的无尽深渊。
刘金生通过陈小希,用钱砸出一条“道”
1989年,在一次酒局上,刘金生认识了时任北京市长陈希同的儿子陈小希。那时,刘金生的脑袋里就有这样的念头:凡是上级领导干部,包括他们的家属、秘书、司机等,自己都要尽量贴近,拉上关系。
之所以能参加这场不寻常的酒局,正是刘金生早已布下的关系网里的一位朋友介绍的。在场的人中,单拎出任何一个都是大人物。可在这些人里,真正让刘金生心动的只有陈大公子。
为了向上“攀爬”,为了达到当选市级领导干部的“宏大目标”,刘金生当即与陈小希交换了名片,并说希望彼此能同心合作。
自此,刘金生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陈小希的身上。投其所好,溜须拍马,刘金生很快成了陈小希的跟班。当然,一个陈小希根本入不了他的眼,他所要得到的是陈希同的赏识。
为了这个目标,刘金生不惜动用公款,花重金在陈小希的身上。
酒会后不久,刘金生就动用公款,请陈小希去泰国、香港、美国考察(实际上去游玩)。久而久之,陈小希同刘金生产生了“信任感”,只要刘金生邀约,陈小希就必到。
他俩的关系更像是“狼和狈”,互相汲取对方的“价值”。陈小希有时更主动,他先后3次以“借”用汽车的名义,从刘金生那里“借”去了3辆高档小轿车。
那时的名牌车可以说是价值不菲,但刘金生还是咬着牙答应了。
对于刘金生的系列投资,陈小希则多次为他营造和提供结识陈希同、王宝森等人的机会。在陈小希的引荐下,每逢过年过节,刘金生都会坐着高档轿车去往陈希同、王宝森等人的家里拜年。
拜年讲究送礼,刘金生每次送去的礼物都不低于两三千元。
为了加深陈希同对自己的印象,刘金生便经常主动去北京向他汇报工作,并邀请他到顺义镇视察生产第一线。陈希同每次来,刘金生都要大摆宴席,请他大吃大喝,并赠送礼物。
从1990年到1993年,刘金生花出去的赃钱高达85万元。送出去的车,除了陈小希的3辆,还有陈希同的1辆、王宝森儿子的1辆,一位市人大领导的儿子1辆,原顺义县委书记的儿子1辆。
对于这些大人物的身边工作人员,刘金生也是伺候地舒舒服服。
陈希同下令,亲自安排刘金生的职位
随着与陈希同、王宝森等人关系进一步深入,刘金生自持背靠大树,有人撑腰,开始变得唯我独尊、横行霸道了。
1992年10月,陈希同被选为北京市委书记以后,刘金生的口气也越来越粗了。在目空一切的同时,他对县委、县政府安排的一些职务也是挑肥拣瘦,拒绝了很多次。
几个月后,县政府打算提拔刘金生当副县长。可刘金生听说后,一点儿都不兴奋。他觉得当副县长没有具体的权利,还不如当镇党委书记来的实惠。为此,刘金生还放话:“副县长不干,要干就干正的。”
迫于刘金生的狂妄以及市里的压力,1993年8月,顺义县委研究后,准备调刘金生担任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。
在征求刘金生个人意见时,县委派去一位特殊领导亲自找他谈话,说:“这是一个正职,希望你尽快上任。”这位县委领导曾“有恩于”刘金生,他不好说什么。
不过,刘金生前脚从县委出来,后脚马上就驱车去了北京。
在北京的一家高档饭店,刘金生约见了陈小希。一见面,刘金生就泣不成声,大倒苦水。陈小希明白了,立即打电话向陈希同作了报告。
刘金生往日的心血,终于没白费。此事的确得到了陈希同的特殊关照。几天之后,正当顺义县委决定宣布刘金生赴新职时,市委组织部派出要员专程赶到顺义县。
关于刘金生的人事调动安排,市委组织部宣称:
按照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同志的意见:刘金生的使用问题,市委另有考虑,暂时不要动。
不久,在陈希同的亲自打理下,刘金生被任命为北京市延庆县县委书记。
有陈希同父子当靠山,刘金生的官位稳如泰山
新官上任三把火。为了彰显自己的才干,刘金生这三把火烧得不小。
第一把火,烧掉延庆县太土气的现状。在重视县城建设时,刘金生提出增加一些豪华酒楼、商场等重要场所。让刘金生感到奇怪的是,已经快90年代中期了,延庆县的大多领导干部,竟不知道一些高档商品的外国名字。
第二把火,确定未来的发展计划。延庆县经济发展比较落后,1993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,还比不上北京的一个中型合资企业来得多。刘金生决定新上一百多个项目,争取在未来3年能将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拔高到100亿元。
刘金生将想法整理成文,送到陈希同的案头。陈希同看完后,对刘金生一番夸奖。有了陈希同的支持,刘金生更加胆大妄为。他利用职权,将这份报告直接写入了县党代会的报告中。
由于延庆县还没有一家三资企业,刘金生就以“要办就办大的,没钱找我贷款”为诱饵,从顺义县找来了一名港商,让其在延庆县办了一家合资拉链厂。
尽管专家们研究发现,市场已经达到饱和,上报称不宜再上。可刘金生哪能听进去。最后,他利用职权,坚持上了这个项目。为了推动项目顺利地展开,刘金生批准了近千万元的贷款。
此外,刘金生也做了一些投资,在延庆另新办了几家合资企业。可这些企业后来都相继破产,全部倒闭了。
第三把火,站稳脚跟后,扩大自己的势力。刘金生的宏大目标可不是屈居于延庆县,他是想着要和陈希同等人共同建设北京。
为了同北京的大人物们加紧联系,刘金生背着县里的其他领导,开设了一个延庆县八达岭特区驻京办事处。这个办事处,租地、购置家具、聘请服务人员等等,花费不小。
办事处成立之后,直接变成了刘金生的私人联络站。他一天去好几趟,给北京的大人物们作陪。
刘金生认为,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。他大胆投入,为的是为以后铺路。这也是他“实践”得出的结论,话说他的县委书记一职,不就是这么来得嘛!
为了培养自己的心腹,刘金生从老家带来一个暂无工作的无业人员韩玉宝。刚上任延庆县委书记时,他见县粮食局还空着一个副局长的位置,于是一个电话打到了局长办公室:“我是刘金生,明天派一个人过去当副局长。”
刘金生的话,可以说分量相当重。就这样,没有任何组织手续,这个刘金生的老乡就当上了粮食局的副局长。
烂泥扶不上墙!这个韩玉宝当副局长没多久,就因诈骗他人钱财,直接被公安机关逮捕,判了7年。
一时间,韩玉宝的事情在延庆县上下传开了,刘金生非常担心自己的前途会因此被断送。
1994年2月,延庆县委按正常程序,进行换届改选。由于刘金生用人不当、在工作中吃吃喝喝等等问题,导致县委的同事和群众都对他不满意。
关键时刻,刘金生又通过陈小希向陈希同汇报,说延庆县有人不买陈希同的账。陈希同听后,很不悦。为了彰显自己的市长权威性,陈希同专门派人到延庆县坐镇指挥,并暗示:不管如何,一定要让刘金生当选!
有陈希同父子撑腰,刘金生的官位自然是稳妥的。
刘金生身在延庆县,心却在别处
再次被选上后,刘金生往北京、陈希同家跑得次数更多了,以至于他抽不出时间,也不愿意到生产基层去视察工作。在他任职的2年间,由于不下去,导致很多面孔都是陌生的。
有一回,一位副县长因调整到市里工作,临行前,到刘金生的办公室向他告别。可刘金生却来了个三连问:“你是谁?我怎么不认识你?你要上哪里?”
要不是在场的秘书提醒,刘金生和副县长都要尴尬地下不了台。事后,这位副县长很气愤地说:“刘金生太官僚主义。”对此,刘金生根本不在乎!
因经常往北京跑,刘金生难得在县里开会。原定由刘金生主持开得各种会议,很长时间都没有召开。相反,若是刘金生哪天心血来潮,就会立即召集相关干部开紧急会议。
会前,刘金生根本不做准备。这就导致了,他讲的内容很空洞,很冗长。台下的领导干部总是走神,打瞌睡。为此,刘金生就大发脾气,拍桌子骂人。久而久之,县里不少人怕刘金生开会,更怕他讲话。
这样一来,正中刘金生下怀,从此他就更懒得主持召开会议了。
刘金生的荒凉结局
经市纪委调查,刘金生的问题已触犯了刑律。随后,检察机关接手了这个案子。检察人员随即对刘金生立案侦查,并依法逮捕了刘金生,以及搜查了刘金生的住宅和办公室。
1997年1月,刘金生因涉嫌经济犯罪,被提起公诉。公诉书指控,刘金生利用职务之便,于1994年3月至4月,先后收受一家拉链公司董事长给予的高档手表,摄像机一台,3万元人民币。
图 | 刘金生案件的公诉人
1994年7月至1995年2月,刘金生利用职权,将延庆八达岭特区驻京办事处的公款41.3万元挪用给其另一个办事处,用于支付个人汽车税款、房租等。
1997年11月初,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刘金生一案。因刘金生犯有受贿罪、挪用公款罪,法院一审判处刘金生有期徒刑12年,剥夺政治权利1年。
刘金生不服上诉,结果还是维持原判。
刘金生荒凉的结局告诉我们,为官要正直、清廉,靠关系、靠钱财疏通,最终只能是黄粱一梦。只有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事,那才能获得同事、群众们的爱戴!